各系: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迎接学院评估验收工作,推动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计划于11月9日-20日(第10~ 11周)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推进各项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各专业教学工作运行情况,推动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与管理档案建设
1.所有教师(含院聘与外聘教师)的教案(或者课件)和教学日历;
2.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制定和修订情况;
3.教师个人档案建设情况,任课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检查各教研室教研教改活动开展情况;
4.系部各教师的听课情况,各系在自查阶段举行教学观摩活动1-2场,并组织全系教师在课后进行评课活动;
5.2015届毕业论文材料归档情况以及2016届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6. 教师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如是否私自调、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情况等;
7.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 开展2015-2016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详见《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2015〕121号);
9.根据规范验收工作要求,完成规范验收工作所需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组织教师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学用)》(见附件1),并将统计结果填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见附件2)中。
三、组织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各系自查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抽查两个部分
(一)各系自查
主要是由各系按照检查内容检查本单位相关工作执行情况,着重发掘本单位的突出业绩、优势或亮点,并将其整理归纳,列入总结报告中。
(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抽查
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人员到各系进行现场抽查,请各系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各系自查:11月9日~13日
(二)教务与科研处抽查:11月16日~11月20日
(三)期中检查情况反馈会:11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系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进行检查,并于11月30日前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为附表提交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内容包括: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布置情况;2.各项检查内容的实施情况、取得成绩与存在不足;3.师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各系针对存在的不足和师生意见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或改进建议。)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3办公室存档与备查。
六、结果呈现与信息反馈
(一)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各系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召开教学中期检查的情况反馈会,并公布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结束后,各系要对本次检查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意见与措施。
联系人:胡晓霞(Tel:2536791 E-mail:1228841963@qq.com)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
学用)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