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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校企合作工作的通知
2014年10月29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推动校企合作相关工作,现特对推动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布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促进学院转型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对现有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规范。对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校企项目,补充相关资料完善档案;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机制、体制;完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到人;在本年度内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一次自评。

(二)加快推动校企合作工作。加强与教学实践基地等各类单位的联系,大力拓展校企合作项目渠道来源,大力引进优质资源参与教育教学,积极洽谈协商合作意向。

三、工作要求

(一)在本年度内完成现有校企合作项目的规范管理,完善档案材料。

(二)各系争取在本年内至少开展1项校企合作项目的接洽,艺术设计系、外语系应通过校企合作进一步推动自治区重点专业建设进程。

四、注意事项

(一)各系应发动教师(尤其是外聘教师)参与校企合作工作,制定措施调动其积极性;应由主要负责人挂帅,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明确职责。

(二)校企合作项目的选择必须严格遵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的条件要求,不应以次充好;合作内容必须切实可行,惠及师生。

(三)各系须充分意识到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重要性,以时不我待的工作态度切实贯彻学院转型发展的精神,推动校企合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李明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3办公室,TEL253710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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