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贯彻《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4〕37 号)文件精神,现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外专业实践活动计划做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计划对象
各类专业见习、课外专业实践活动。专业见习以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为准;课外专业实践活动根据各系实际情况编报,课外专业实践活动不包含课程教学过程中安排的实践环节、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验实训类课程、各类竞赛或文体活动(即37号文中非教学工作量Y4包含的内容)以及由学工或其他系部组织开展并给予经费保障的实践活动。
二、计划内容
以活动项目为基本条块,每个项目按活动项目名称、活动目的、活动内容、人员安排(特别是指导老师)、时间安排、活动要求、结果呈现形式、工作量计划等内容进行计划。
三、注意事项
(一)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中的Y1指标将以此次计划为计算依据,请各系准确、务实、周密的制定本学期的计划。
(二)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对工作量进行调整。如确实需要调整课外专业实践活动工作量的,系里需要对此进行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并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确认方可认定。
四、报送要求
9月25日前报送计划(系盖章,主管系领导签字)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69364929@qq.com,联系人:李明阳,TEL:253710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