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迎接学院年检工作,推动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计划于第10—11周(5月11日至5月22日)开展2014~2015年第二学期教学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与管理档案建设
1.所有教师(含院聘与外聘教师)的教案(或者课件)和教学日历。
2.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制定和修订情况。
3.抽查教师个人档案建设情况,任课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检查各教研室教研教改活动开展情况。
4.开展听课评课活动。要求系级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年级辅导员积极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课堂学习状态;专任教师之间相互听课评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同时要求听课人员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
5.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程及材料归档情况。
6.教师课堂教学纪律情况,是否私自调、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情况等。
7.各系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 各系举行教学观摩活动1-2场,并组织全系教师在课后进行评课活动。
9.各系根据年检工作要求,完成年检工作所需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组织教师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学用)》(见附件1),并将统计结果填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见附件2)中。
二、组织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各系自查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抽查两个部分
(一)各系自查
主要是由各系按照检查内容检查本单位相关工作执行情况,着重发掘本单位的突出业绩、优势或亮点,并将其整理归纳,列入总结报告中。
(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抽查
主要是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进行抽查,请各系把相关材料备齐以便抽查。
三、时间安排
(一)各系自查:5月11日~5月15日
(二)教务与科研处抽查:5月18日~5月22日
(三)期中检查情况反馈会:6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系按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和内容对本单位进行检查,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为附表撰写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具体包括: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布置、实施、成绩与不足、师生对学院和系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改进建议。
(二)请各系于5月29日前将各附件完成好并按时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3办公室存档、备查。
五、结果呈现与信息反馈
(一)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各系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召开教学中期检查的情况反馈会,并公布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结束后,各系要对本次检查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意见与措施。
联系人:李安然,电话2537107
六、工作总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检查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各系要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强化各主要环节的规范性要求,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各系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报告,召开教学中期检查的情况反馈会,并公布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教师评学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结果统计表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日常教学与管理档案建设情况汇总表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师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汇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