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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毕业综合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07日 00:00      浏览:

各系:

我院独立组织毕业综合实习工作已有十余年,各系都积累了一定的实习组织管理经验。在当下学院转型发展的机遇期,毕业综合实习工作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2012级是广西开展教师职业资格认定改革工作后的第一届毕业生),需要各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一、实习目标、原则、内容

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综合实习管理规程》为准。

二、实习安排

(一)组织职责

毕业综合实习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统筹协调,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各系主任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系由系领导牵头,年级辅导员与专任教师负责实习指导,教学及行政秘书协同配合。

(二)性质和类型

实习性质分为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实习类型分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分为驻点和非驻点,以指导老师是否与实习生全程在实习点共同学习生活为唯一标准。

(三)时间安排

各系要统筹安排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第七八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实习时间。

(四)实习计划

各系需在71日前将《毕业综合实习工作计划》、《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2级毕业综合实习安排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实习改革试点或者其它有重大调整的,需将论证材料及工作计划在615日前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批。

(五)实习总结、成绩评定与评优

各系一般在11月中旬前完成实习总结,按相关规定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及时对实习成绩录入系统。在1120日前报优秀实习生名单和实习总结。

三、经费管理

由各系经费预算专项列支,严格控制餐饮招待经费报账,公平、适当的开支人员经费,保证实习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教师职业资格考试与认定改革的问题

因广西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考试与认定改革,自2012级起各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方能取得职业资格。鉴于以上,各师范专业需及时调整实习安排,对无意从事教育工作、不愿意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及时予以安排和协调,允许其参加专业实习(如原人才培养方案没有设置的可申请课程异动)。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专业实习的,必须由其本人书面申请,并承诺自愿放弃师范生资格,方可批准。

(二)关于实习计划中人员安排的问题

实习计划的制定要注明系实习工作小组的成员及联系方式,落实实习联系、试讲及其它准备工作、资料整理、成绩评定的责任人。在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上,1名指导老师只能在1个实习点驻点,1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数量以在不同专业指导学生数的总和计算,原则上实习生分派需严格遵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综合实习管理规程》的人数限制,特殊情况可少量超配,超规定标准50%的必须在计划中予以明确标准并说明原因;超规定标准100%的,工作量认定时只承认其规定标准2倍以内的工作量,其余部分不予认定。必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对不提交实习材料、不联系实习学生、不汇报实习情况的,各系及教科处均可采取酌情扣减工作量的方式以示惩戒。

(三)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实习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好实习动员的安全教育,健全实习点(组)自我管理小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实习经费的问题

应当分发给自主实习学生的经费必须分发到位;在实习过程中使用经费超过学院预算需要学生自理的费用必须向实习学生说明原因、数量,并由学生代表(干部)负责归集和使用,严禁以聚餐、联系感情等理由组织集资和摊派,严格遵守中央六项禁令规定;对实习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各系应预留经费给予保障。

(五)实习档案问题

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综合实习的档案归集整理工作。档案材料包括:

1.学生实习评价表、实习手册、教育(社会)调查、个人总结、优秀教案、实习活动新闻及图片等;

2.指导老师个人总结;

3.各系实习计划、毕业综合实习安排表、自主实习申请表、中期检查总结、实习工作总结、各类实习组织工作的新闻稿及图片。

上述档案应在实习工作布置中明确责任人,学生成绩评定及指导老师相关经费报账中应对其档案整理上交情况予以检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2级毕业综合实习安排表

(请到教科处网站下载区下载或向各系教秘索取)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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