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信息公告 > 实践教学 > 正文
 
关于2016年辅修专业招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2月31日 00:00    黄小玲  浏览:

 

 

 

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确保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学有余力,经学生自愿申请,系部考核,学院同意,在完成主修外另一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核心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可申请获得学院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我院2016年拟开设汉语言文学等15个辅修专业,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

(一)招生须知

学生在申请前应认真阅读相应辅修专业通知文件,同时应对即将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作比较充分的了解,确认自己已学基础能够满足招生辅修专业的学习要求,在此基础上,谨慎决定并有决心和毅力修读辅修专业。

报名资格: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2013级在籍学生,学有余力且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辅修专业修读。

报名手续: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经主修专业所在系初审后,于2016229日交辅修专业开办系教学秘书(请同时提供已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单并加盖系公章)。

辅修专业开办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复审,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录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后,于201634日前统一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3办公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于2016310日前统一发放辅修专业修读录取通知书。

报名时间:20151230日——2016228

报名地点:各开办系教务办公室或指定地点

收费标准:学费4000元,教材费和资料费自理

上课方式:单独开班或插班教学
 

(二)辅修专业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辅修专业设置一览表

招生辅修专业

开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越南语

外语系

梁黔苹13737702103

泰语

汉语言文学

中文系

杨远义,13737374455

汉语国际教育

新闻学

金融学

经济政法系

覃顺梅

18978326962

法 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务管理

管理系

王德彬

15697732290

工商管理

酒店管理

市场营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学系

裴献13978332951

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注意事项

各开办系310日前须将辅修专业学费交财务处,并将缴费学生名单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三、考核认证及证书

学生修完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录取名单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1231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773-3696101  实践办:0773-2537107  科研教改办:0773-2536791
教务考务办:0773-2673512  学籍办:0773-3698066  教学评估办:0773-2537107 

   文印室:0773-2537592    教学工作意见反馈 邮箱:ljxyjwc@sina.com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