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4〔73〕号)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意认定艺术设计系等9个单位共计38位同志的“双师型”教师资格。有效期为五年,从2015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2日止。(详见附件《2015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名单》)。
公示期为五天(12月22日—12月26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反映的意见。联系电话:3696101;邮箱:2455715061@qq.com
附件:
《2015年度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