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师政教学〔2017〕88号)文件精神及桂林市教育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资格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2017届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二)2011年及以前以师范专业招生入学,因参军等原因延迟毕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申请人信息录入操作流程
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报名网站,参加国考合格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未参加国考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填报申请人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申报第一步: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必读。
(二)申报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
(三)申报第三步:选择认定机构。
1.
资格种类:2011年及以前未按时毕业,延至今年毕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与培养目标相一致的资格种类;参加国考的人员,请按本人参加国考类别选择。
2.
认定机构:请选择“桂林市教育局”。
(四)申报第四步:确认点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
(五)申报第五步:阅读注意事项。
(六)申报第六步:填写身份信息。
身份证信息填写须准确,否则申请者只能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如果申请者填写的整个过程已经结束才发现身份证是错误的,请用正确的身份证号重新作录入操作。
(七)申报第七步:填写申请材料。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对因申报材料虚假或网上与纸质材料不一致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特别注意身份证号码的填写)。如果需要修改,则需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并一定记住自己设置的密码。密码为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申请信息填写中的注意事项:
1.
普通话颁发单位以普通话证书盖章单位为准;
2.
是否在校生:是;
3.
毕业时间:2017-06-30;
4.
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从学科目录二(本科目录)中以授予学位类别查找到具体专业,专业名称必须与现实名称一致(如: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教育学——体育学类——体育教育;教育学——教育学类——学前教育;文学——艺术类——音乐学;理学——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
4.
专业类别:除前述六个专业选师范教育类以外,其他都选非师范教育类;
5.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6.
工作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7.
现从事职业:学生;
8.
专业技术职务:无;
9.
户籍所在地:桂林市雁山区(无论现实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无论是在育才还是在雁山校区上课)
10.
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保证时间的持续性(可以有升学造成暑假间隔,但不能有超过4个月的时间中断期),从初中填起,最多8条,最少2条,最后一条必须是“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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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复读、入伍、休复学等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论是否已经签约工作单位或到岗工作,均不得将签约单位、实习单位或当前工作单位填入简历。职务可有可无,证明人一般为班主任或辅导员。
11.
通讯地址:可选学校地址或家庭地址。
12.
个人简历:按要求如实填写。
13.
上传照片:按网上的格式及大小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且此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贴照片的底版 相同。
14.
申请材料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申报完成。
(八)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
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00001.jpg;6323.jpeg;
2.
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
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上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严禁使用大头照、艺术照。
(九)提交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右上角“认定提示”菜单栏内下载PDF格式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不得使用网页直接打印),自行用钢笔将第4页1
—
4
栏按以下格式填写:
1.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
身体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
3.
普通话水平:填写普通话等级、获证时间、证书编号。
(十)申请第十一步: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
该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手写或根据辅导员共享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模板补充个人信息后打印。
2.
表中第1-3栏由本人填写,填写样式如上述模板;
3.
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专业辅导员填写,填写样式如上述模板。由辅导员签名,各专业统一收齐后,由辅导员到学院办公室加盖学院公章。
4.
“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留空。
(十一)申请第十一步: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左侧用胶水或浆糊粘贴(不能用订书针和固定胶水)、按顺序装订成一式两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第5页。
三、网上信息录入相关注意事项
(一)我校申报学生须在2017年5月18日17:00前完成认定材料的提交工作,逾期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打印材料递交辅导员处做思想品德鉴定,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凡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材料或未及时提交材料者申报无效。
四、体检要求
(一)体检项目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以登录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专栏自行下载,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贴个人相片。
(二)体检时间:即日起至5月15日早上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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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星期日、节假日除外)
。体检医院结论栏要有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以及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含照片盖章),体检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三)体检地点:一八一医院门诊楼三楼健康管理中心(桂林市新桥园路1号,咨询电话:2080613)。体检费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四)申报人员在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价;体检表上贴的个人相片,必须与网络上传相片一致。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3. 181
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份(请自留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在同一A4纸上)。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不含封面)及复印件一份。
6.
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非国考人员:2011年及以前未按时毕业,延至今年毕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前面这两项可到学校档案室复印)、课程设置(即当年人才培养方案)及成绩单原件(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打印)、教育教学实习鉴定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各1份;
7.
近三个月内小二寸(3.5×4.5cm)彩色正面半身免冠证照相片一张(须与上传网络照片一致,要求:由照相馆冲印,背面用圆珠笔标或铅笔注本人姓名及所在专业、班级)。
(二)材料摆放说明:
1.
普通话证书(原件,查验后退还)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4.
国考合格证书(PDF版打印件)
5.
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
6.
成绩单(原件,仅非国考人员)
7.
教育实习评价表(复印件,仅非国考人员)
将上述散件材料按顺序放在其中一份申请表上面后,再一并放入另一份申请表的第2至第3页之间。
六、工作安排
(一)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实践办负责全院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专业年级辅导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申请人应提交的完整的材料(含原件)。
(二)我校所有专业务必于5月18日17:00前完成系统注册并提交所有申报纸质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
—
18:00
。
(三)尚未参加体检的同学请在各班提交材料前完成体检,体检要求空腹,备小二寸彩色近照(与办教师资格证照片一致)1张,到181医院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
(四)各专业填写《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上交材料汇总一览表》,在上交材料时提交汇总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1228841963@qq.com。
(五)6月24日,师范专业必须以专业为单位持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育才校区田家炳楼115办公室)领取资格证。(请辅导员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原件后首先安排复印,待领取教师职业资格证后,再将毕业证和教师证一并发放给学生。)
(六)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人员,请在网络报名中选择桂林市教育局作为确认点,并将其材料提交桂林市教育局受理,受理时间为:4月12日至7月10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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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下午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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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辅楼3楼C区30、31号窗口) 。
七、注意事项
(一)请辅导员特别注意2011年及以前以师范专业招生入学,因参军入伍等原因延迟到今年毕业的学生,及时传达通知,按要求提交材料。该部分学生申请认定的学段选择“高级中学”。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以模板为准,申请人仅需补充个人信息,表格中的其他内容不得随意修改。申请表打印后若照片不清晰或打印不出,则需另贴照片在头像处。
(三)各专业将《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上交材料汇总一览表》中的序号用铅笔写在申请表左上角,并按序排列,按申请种类分别集中放置。
(四)申请人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用A4纸单面复印。
(五)上述《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上交材料汇总一览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模版由辅导员在学生工作群中下载。
(七)学生申请认定材料及《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上交材料汇总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送达地点: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3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2536791
附件:1.
2017
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上交材料汇总一览表
2.
思想品德鉴定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