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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创业海报大赛的通知
2017年04月07日 00:00    黄巧燕  浏览:
各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推动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特组织第五届创业海报大赛。
 
一、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8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7年5月9日 - 19日
 
二、海报主题
创业之梦 ·创新之路
 
三、参赛对象
各年级、各专业学生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紧扣大学生创业的主题,通过海报创作展示自身创业项目或创业意向。海报设计要能基本反映创业项目的概况,寓意深刻、表现力强,活泼、新颖,体现青年的活力、创业的激情;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二)作品形式仅限手绘海报,作品大小790×1100mm(正负不超过50 mm),颜色不限。
(三)作品中的所有元素应着力原创,不得添加任何与创业项目无关的第三方LOGO、文字等信息,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四)作品内容要素应基本齐全,包含以下内容:
1. 项目名称(符合工商登记注册规范)
2. 广告语或企业口号
3. 创业项目LOGO或商标
4. 主营业务
5. 企业地址、联系方式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及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300元及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25名,奖金100元及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提交方式
参赛个人或团队须在海报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书写参赛个人或团队成员姓名、年级、专业、主创或者联系人电话,各班统一或由参赛个人(团队)自行在5月8日下午下班前送交社会科学基础部202办公室,联系人:黄巧燕 联系电话:0773-3691196
七、其他事项
(一)为突出体现创新创意,本次大赛不接受电子版海报设计。
(二)创业教育课程开课班级由任课教师统一征集、推荐参赛作品。
(三)本次海报大赛委托创新创业教研室负责评选等具体事务。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年4月7日       

 
第五届海报大赛评审标准
 
序号
指标项目
分值
基本标准
1
创业项目创意
30
海报须紧扣大学生创业的主题,通过海报创作展示自身创业项目或创业意向。项目选择有新意、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
海报内容
20
海报版面的信息要素齐全(如下),能基本反应创业项目的概况。
1. 项目名称(符合工商登记注册规范)
2. 广告语或企业口号
3. 创业项目LOGO或商标
4. 主营业务
5. 企业地址、联系方式
3
版面设计
30
海报版面设计科学、美观,色彩搭配合理,整体协调,视觉效果突出。
4
原创性
20
海报使用的图像、LOGO等元素系原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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