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为2023年度自治区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做好培育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人及团队应围绕本科教育强化立德树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开发与运用,改革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强化实验、实习、见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创新教师教学评价、学生学习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等方面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在实践基础上形成教学改革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专业思政建设等。
(二)人才培养,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家合作育人、大类人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跨校联合培养、学分制改革等。
(三)课程建设,包括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MOO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的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一流课程;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生学业评价等。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助教岗位制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二、立项数量、类型和研究时间
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拟立项30项,共设三类,分别为校级A类、校级B类、校级C类,研究经费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注:只有立项为本年度校级教改的项目,才有资格择优推荐申报下一年度自治区级的教改立项。
三、项目申请条件
(一)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有能力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与教学改革实践。
(二)凡已承担校级教改项目而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已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校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申报立项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12月25日前,专任教师申报者填写《桂林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申报者将材料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
(三)12月26日-27日,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公示,填写《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四)2024年1月3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公示图片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联系人:葛巍,电话:2536791。
附件:
1. 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 桂林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申请书
3. 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桂林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