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桂院政教学〔2022〕13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7号),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推荐、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拟确定《新工科视角下基于产教融合的计算机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等17项为校级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见附件)。同时,拟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4项成果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反映公示成果存在的问题,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刘颜,0773-3696706,知善楼8221室,85290663@qq.com。
附件:桂林学院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及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拟推荐名单
桂林学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