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新学期工作计划,现对我校2023年教学成果奖推荐与评选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此次推荐与评选工作的评定范围与形式、申报的基本条件、评审工作等不变,具体要求可参看原《关于做好桂林学院2023年教学成果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gxljc.edu.cn/info/1374/36418.htm。
二、申报时间安排
1. 3月22日前,申报者查阅《桂林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桂院政教学〔2022〕139号)(见附件1)和《桂林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见附件2),填写《桂林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将纸质版《申请书》及成果材料一式10份、相应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3月23日-4月7日,各学院组织初审、排序、公示(需截图)后,填写《桂林学院2023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4月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8221室。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联系人:刘颜,3696706。
附件:
1. 《桂林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桂院政教学〔2022〕139号)
2.《桂林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3.《桂林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桂林学院2023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桂林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