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2〕1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推荐申报及校级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面向全区高校中青年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二) 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院校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累计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五)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六)承担1项或参与3项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以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七)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八)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九)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十)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十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申报项目研究起止年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项目经费
(一)凡立项为校级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学校按照校级A类、校级B类、校级C类项目分别提供6000元、4000元、2000元研究经费。
(二)凡经过自治区教育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其中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给予每项不低于2万元的研究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给予每项不低于1万元的研究经费。
(三)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11月20日(周日)前,申报者填写《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学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
(三)11月21日,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填写《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四)11月22日(周二)12:00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学科研处8221室。
(五)教学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组织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名单并择优推荐上报。
(六)本次推荐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待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各申报者再进行网上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3696706,邮箱:85290663@qq.com。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2〕12号)
2.《2023年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4.《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