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教学科研处于本学期开展了我校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漓院政教学〔2016〕89号)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单位)初审、教学科研处复核、邀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评审,拟对我校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予以奖励(见附件1:《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质量工程类、教师参赛获奖类);2.《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指导学生参赛类)》)。
本次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五天(6月10日—6月14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6月14日前邮件至指定邮箱。(对附件1成果有异议的材料请发送至邮箱:623678922@qq.com;对附件2成果有异议的材料请发送至邮箱:269364929@qq.com。)
联系人:黄秀娟,2537107;李明阳,3696102。
附件:
1. 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质量工程类、教师参赛获奖类)
2. 2021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指导学生参赛类)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