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教学科研处于本学期开展了我校2021年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单位)初审、教学科研处复核、邀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评审,拟对我校2021年科研成果予以奖励(见附件1:《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1(论文类、编著类)》;附件2:《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2(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类)》)。
本次科研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五天(6月1日—6月5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6月5日前邮件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颜,3696706,85290663@qq.com。
附件:
1. 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1(论文类、编著类)
2. 2021年桂林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2(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类)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