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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教育信息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1年12月06日 15:57  教学科研处  刘颜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教育信息化专项项目的通知》(桂教网信〔202140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教育信息化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信息化专项项目旨在助推高校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的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围绕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文件,深入研究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融合创新研究和实践经验,助推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发展。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信息化专项项目面向高校教育信息化部门在职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人员,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应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116号)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面向全区高校中青年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二) 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院校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211以后出生)。

(四)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五)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六)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或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七)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八)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九)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十)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十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次申报项目研究起止年限统一填写为202211日至20231231日。

三、项目经费

我校申报信息化专项项目数量为1项。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通知附件。凡经过自治区教育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研究经费。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申报者于20211215日前填写《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由各二级学院/单位组织初审,形成《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于121612:00报送至教学科研处822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290663@qq.com

(二)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三)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待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各申报者再进行网上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3696706

 

附件:

1.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教育信息化专项项目的通知》(桂教网信〔202140号)

2.《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3.2022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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