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科研能力,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和研究时间
2021年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共设三类,分别为校级A类、校级B类、校级C类,研究经费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若获自治区级同类专项课题立项则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资助,以最高资助经费计,不重复给予研究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范畴
(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二)大学生就业研究专项
(三)学生资助专项
(四)教育基本建设研究专项
(五)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
(六)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
(七)“双减”专项
(八)“红军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专项
(九)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 个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12月1日前,申报者填写《桂林学院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交至教学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
(二)12月2日-3日,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填写《2021年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12月6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学科研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706。
附件:
1. 桂林学院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2. 2021年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推荐汇总表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