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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16日 10:29  教学科研处  刘颜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研究时间

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拟立项20项,共设三类,分别为校级A类、校级B类、校级C,研究经费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申请条件

(一)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 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三)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凡已承担校级科研项目而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416日前,申报者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交至教学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

(二)419-20日,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填写《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421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学科研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706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2. 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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