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指标
本次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B类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A类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B类资助经费1万元。我校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A类7项、一般项目B类8项。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3月28日(周日)前,申报者填写申请材料,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学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二)3月29日-31日,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填写《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推荐汇总表》;4月1日(周四)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学科研处。
(三)4月2日-4月9日,教学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安排外审,组织召开校内评审推荐会。
(四)4月12日-15日,项目网络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材料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3696706,邮箱:85290663@qq.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3号)及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