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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29日 16:12  教学科研处  刘颜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20]1号)(见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数量与标准

学校每年资助出版的著作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本(部),每本(部)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学校提供的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额度,不得高于出版社合同确定的实际支付的金额。

二、申报人条件

(一)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独著:著作作者必须是我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合著:作者成员至少50%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我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三)申报人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权利人出具书面授权同意。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著作应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大政方针,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二)申报的著作必须完成全部书稿且尚未出版。

(三)申报的著作必须达到出版水平,并已与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单位草签出版合同(或意向书)。

(四)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2万字。

(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和纠纷。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者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纸质版一式15份(原件1份,复印件1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

(二)达到出版标准的著作稿件纸质版1份。

(三)申请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意向书)纸质版1份;其中,合同应明确拟出版时间及出版经费数额。

上述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于2020920日前交至教学科研处8220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颜,0773-369610385290663@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20]1号)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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