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20]1号)(见附件1),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数量与标准
学校每年资助出版的著作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本(部),每本(部)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学校提供的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额度,不得高于出版社合同确定的实际支付的金额。
二、申报人条件
(一)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独著:著作作者必须是我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合著:作者成员至少50%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我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三)申报人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权利人出具书面授权同意。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著作应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大政方针,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二)申报的著作必须完成全部书稿且尚未出版。
(三)申报的著作必须达到出版水平,并已与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单位草签出版合同(或意向书)。
(四)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2万字。
(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和纠纷。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者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纸质版一式15份(原件1份,复印件1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
(二)达到出版标准的著作稿件纸质版1份。
(三)申请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意向书)纸质版1份;其中,合同应明确拟出版时间及出版经费数额。
上述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于2020年9月20日前交至教学科研处8220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颜,0773-3696103,85290663@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20]1号)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