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教学科研处于本学期开展了我校2018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单位)初审、教学科研处复核、邀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评审,拟对我校2018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共计660项(含质量工程项目类4项、竞赛类317项、优秀毕业论文指导36项、论文类285项、编著类18项)予以奖励(见附件1:《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附件2:《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奖励金额总计64.4960万元。
本次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五天(6月25日—6月29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19年6月29日前邮件或直接送达教学科研处。
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103,邮箱:85290663@qq.com。
附件:
1.《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
2.《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