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奖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拟开展2017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我校教职工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名义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
二、范围及奖励标准
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以下简称“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1)文件中有关规定。
三、登记要求
请申请者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或《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附件4)(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成果相关材料,各系、各部门具体负责人严格把关,落实专人对成果原件进行审核,保证本单位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者。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对汇总成果进行复核,在复核时将有疑问的成果发回重审。
(一)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登记表。申请者填写相应的登记表,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各系、各部门。
2.成果复印件。参赛获奖类成果,需复印获奖证书(其中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需有学生获奖证书和指导教师获奖证书);论文类成果,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并按此顺序排列;著作类成果,需复印著作的封面、版权页、所撰写章节的说明、封底等。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和备查。
(二)各系、各部门对成果的审核要求如下:
1. 参赛获奖类成果
①获奖证书不齐全、竞赛主办单位性质不明、校级竞赛且当时已获得奖励等不予登记。
2.论文类成果
①论文字数不足3000字、非正规期刊发表、普通期刊论文非第一作者、署名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发表时间非2017年期间等不予登记。
③审查成果发表所在刊物是否为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写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第七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写的《CSSCI(2017-2018)收录来源期刊目录》(见附件5)进行查询。
3. 编著类成果
审查出版社信息及撰写字数。
未尽事宜参照“成果管理办法”和“成果奖励办法”之规定。
四、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3月18日,申请者提交成果登记材料,各系、各部门接收和审核材料,给予奖励等级的初步认定。
2.3月19日-3月25日,各系、各部门整理登记材料,对通过审核的成果汇总。
3.3月26日,各系、各部门将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登记表汇总(以上材料请各系、各部门做好档案留存工作)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教学成果材料交到103室,科研成果交到2103室),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5961995@qq.com(教学成果)、1942641706@qq.com(科研成果)。未按要求登记的成果不列入奖励范围。
请申请者及各系、各部门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本次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登记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菊英,电话:3696103;白爱萍,电话:2537107。
附件:1.成果奖励办法
2.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登记表(质量工程类、参赛获奖类)
3.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1(论文类、编著类)
4.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2(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类)
5.核心期刊目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