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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2018年02月15日 00:00    附件:2018年申请书  浏览:
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原则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本科院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本科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018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1.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等。
2.人才培养,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大类人才培养等。
3.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包括MOOC、SPOC、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的改革。
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课程评价等。
5.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6.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
(二)立项原则
教改项目立项应根据国家、自治区重大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布置的重点工作,落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各项任务,项目设计和研究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要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论、新方法、新形式,拔尖创新、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等方面具有新思路、新探索和新突破;重视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新成果。
二、立项类型和指标
本次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B类项目,均属于自治区级教改项目。我校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A类6项、一般项目B类8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申请者认真填写《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18年3月8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285961995@qq.com。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规范,将不予推荐。
五、项目管理规定
(一)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18年5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二)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按照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1万元填写,并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范围。
相关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3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易菊英,电话:3696103,13768333326。
 
附件: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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