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确保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工作。现就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专家
由各系按1~2人/系&S226;专业的标准聘请专家若干人(学院督导、首席教授是当然人选),组成审核工作小组。请各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专家推荐名单》(见附件1)并于6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系审核制。
(一)各系审核小组在接到系提交的培养方案初稿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系制(修)订的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的审阅,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见附件2)。
(二)各系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3个工作内完成修改,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专家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
(三)各系务必在6月30日前将修改后定稿的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打印稿1份(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专家意见反馈表》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同时将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传送至高教研究室邮箱:151784021@qq.com(联系人:韦家朝 电话:3696106)
三、对所聘请的专家,各系按学院规定支付一定的酬金补助。
附件:(请登陆漓江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查询和下载)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专家推荐名单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专家意见反馈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
专家推荐名单
系 |
专 家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 手 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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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家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且熟悉本科教学及管理工作。
2、此表于6月25日(星期三)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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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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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专家意见和建议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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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位专家填写一份。
附件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落实专家意见反馈表
系落实专家意见和建议情况 |
系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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