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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进行改革的通知
2008年07月19日 00:00      浏览:

各系(部):

公共选修课是学院通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学生拓宽基础、沟通文理、增强能力、健全人格的目的,但现行公共选修课教学形式存在以下不足:

1、部分课程过于严格按照专业知识体系上课,教学内容包含了作为公共选修课不必系统教授的、针对性不强的部分,教学耗时过大且教学方法和上课形式难以灵活,让学生感到较深、较枯燥,不易引起学生兴趣,难达预期效果。

2、排课仍按传统方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周固定课时数,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专业课的黄金学习时间。

为了实现通识教育目的,教务处拟对公共选修课进行以下方面的改革:

1、   改革课程体系,将原系统课程改为核心专题,缩减学时,以便开出更多专题式的公共选修课程,让学生增加选修门数。

2、   改革教学内容,使课程教学在实现综合素质培养的同时,能够兼顾知识的针对性、普及性和趣味性。

3、   改革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实践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结合。

4、   改革单一的上课形式为多种形式,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方式实现教学。

5、   改革传统的排课形式,考虑将部分课程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

请各系(部)根据以上要求,对本系(部)下学期负责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见附件)进行改革,对全院的公共选修课提出改革建议,并于48日(星期二)以前将本系的改革结果及建议报教务处。呈报的内容应涉及以下方面:

1、对附件中不适宜开设为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进行修改,提出(删减或增设)可开设的课程。

2、改革后的课程教学内容(简介)与课时(学分)要求。

3、拟采用的教学方法、上课形式与考核方式。

4、可安排的教学时间。

5、选用的教材(不需要教材的可作说明)。

6、可能的话,提供任课教师名单及教师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OO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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