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0〕130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我院获得2010年新世纪教改工程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A类3项,一般项目B类2项(见附件2)。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时间从教育厅行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此次立项项目应在2012年12月前结题验收。
二、根据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和2011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0〕83号)文件精神,学院将按照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0.5万元的额度配套经费,确保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依照区教育厅的规定,立项项目的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各项目负责组织项目的启动、实施、经费管理及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到有关高校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附件:
1.《关于公布2010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的通知》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获2010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立项项目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