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0〕13号)精神(文件附后),教育部正积极组织申报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相关的新专业。请有条件的系认真做好新增专业论证工作,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认真阅读教育部〔2010〕13号文件,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申报的可行性论证。本次申报条件与以往申报有所不同,请有申报意向的系根据以下条件,检测自己是否具备申报条件再参加申报。
1.有一支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有保证名师上讲台的措施以及切实可行的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师的政策和保障机制。
2.有较好的办学基础,实验教学条件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有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满足需求的实习基地。
3.有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切实可行的深化改革和重点建设方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方案能够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
4.有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领域包括五个方面,各系可重点考虑第2方面、第5方面涉及的领域:
1.新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煤技术、核能技术,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新能源汽车等。
2.信息网络产业。传感网、物联网技术。
3.新材料产业。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技术和材料等。
4.农业和医药产业。转基因育种技术。创新药物和基本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
5.空间、海洋和地球探索与资源开发利用。
三、请申报新专业的系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填好的《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和电子版一份(发至153621871@qq.com)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105室);同时将填好的《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一份发至153621871@qq.com。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孙祺,联系电话:3696106。
所有申报材料请到教务处网页“教务公告”栏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2.《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