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广西教育规划纲要》),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广西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研究报告评选活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广西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组织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报告的撰写要求
(一)研究报告的选题应当是《广西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建立、健全、完善、开展和推进的工作。
(二)应当紧扣所研究的配套政策选题,对国家、自治区和本区域相关教育政策进行研究,对本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撰写完成研究报告。
(三)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广西教育规划纲要》,在研究政策和调研现状的基础上,对研究选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针对研究选题进行现状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建议自治区或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的主要理由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必要时,可介绍有关省市区的教育政策情况。
2.建议出台的配套政策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主要措施和重要政策条文。
3.列明研究报告撰写过程中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依据条文(注明标题和文号)。
二、研究报告的入选条件
(一)教育发展现状分析事实清楚。
(二)建议出台的配套政策理由充分,与上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衔接,依据明确。
(三)建议出台的配套政策条文符合《广西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注重教育现实问题的解决,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四)提出的配套政策条文具有可操作性。
三、研究报告的评选和使用
(一)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全区教育系统报送的研究报告进行评选,符合入选条件的将统一收入《广西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研究报告集》,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时参考,并颁发研究报告入选证书。
(二)在入选《广西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研究报告集》基础上,自治区教育厅将评选出50篇优秀研究报告,对每篇优秀研究报告给予奖励2000元,并颁发优秀研究报告证书。
(三)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政策条文,被采纳并成为自治区教育厅正式文件的主要内容的,研究报告的主要执笔人将被列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政策研究专家信息库,优先获得教育政策研究资助课题。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1年11月14日前。
(二)报送要求:根据《< 广西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研究选题》(见附件)要求进行论证,申请者将“《广西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研究报告”的纸质版材料(一式1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配套政策研究报告请注明单位名称和主要执笔人姓名)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105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配套政策研究报告”字样。
本次研究报告评选活动是推动我院教师主动应对广西教育发展现实问题、为上级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一次良好的机会,请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努力提升学院科学研究为地方建设服务的能力。
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106。
附件:《广西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研究选题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