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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1年05月10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教务处《关于公布2009年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200927号)文件精神,《管理学原理》等12门课程被评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下称“评估指标”)(师漓院政教学﹝2010188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所有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检视各项目的建设情况,根据“评估指标”形成检查结论。达到“优秀”标准的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称号;到达“良好”和“及格”的项目通过本次评估调整立项级别,寻找问题,查漏补缺,准备下次验收评估;“不及格”的项目取消建设资格。

二、检查范围

2009年精品课程所有建设项目(见附件1)参加检查。各项目需按要求及时提交《自评报告》和各类支撑材料,并完善课程网站。

三、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519,各项目提交《自评报告》及各类支撑材料。

520-23日,教务处初审。

524-31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及教指委对各课程网站及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61-610公布评审结果,并邀请专家评委代表到各系开展现场指导。

四、检查内容

以“评估指标”的6项一级指标和15项二级指标为评审内容。

五、注意事项

(一)自评报告应根据“评估指标”的结构进行逐条逐项的阐述,并明确每个评估指标的自评等级,提供适当的统计表格等支撑材料予以说明。

(二)各类支撑材料一式4份(凡涉及到奖项、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应当提供复印件),特别是对各个项目中的指标数据做到准确无误。不能及时提交支撑材料的情况视为缺失,弄虚作假者,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三)请各课程负责人在专家登录课程网站进行评审前完成网站更新。

联系人:李明阳  教务处101办公室  TEL3696101

 

附件:1. 漓江学院2009年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名单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

            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容和等级标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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