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7日下午2:30,我院第十二次教学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公共教学楼13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各系学位申报材料整理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教务处相关人员。会议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刘林海主持。本次会议主要就学院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关键材料进行最后一次审议。
会议首先对教务处起草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审议,提出严把质量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制订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体现学生成绩优良,不仅能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又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专业水平。
接着,与会人员对学院上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的《学院申请报告》等材料进行了审议,对《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申报本科学位授予单位”的申报报告》的材料选择予以了肯定,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此次会议是学院至三月份正式启动学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以来召开的第五次集体大会,前四次会议都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进展进行了检查和讨论,为我院下一步的学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