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教改科研
 
 
  教改科研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信息公告 > 教改科研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1年04月29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原则

(一)根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所列出的研究内容,采取公开招标、指定承担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形式确定立项。《指南》只提供选题范围和研究方向,申请者在具体确定课题时应结合实际问题进行选题。申请者既可根据《指南》内容选题,也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方向和范围选题。对《指南》范围以外的选题,如申请者确实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二)立项课题要体现实用性、探索性和独创性。既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注重现实问题的解决,又紧跟教育教学发展的前沿动态;既重视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又注重教育科研的学术品位和理论高度;既重视外地先进科研成果的引进学习,又注重自我研发和自主创新。

二、课题研究周期及类别

(一)课题研究周期:本年度申报的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其中,决策性研究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二)课题类别分为三类: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自筹经费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一般课题。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本次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实行限项申报,我院申报数为10项。

(二)课题申请者资格

1申请者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研究小学和幼儿教育范畴的应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2申请者1人不得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每一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

3承担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课题,不予立项:

1.无独立见解的编著。

2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立项的课题,且申报论证中无新的开拓性或纵向拓展研究内容的。

4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的课题。

四、课题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课题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1530日。

(二)申报材料

1.请申请者于2011530前将填写合格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邮箱:lygaojiao@126.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

2.请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申报材料,于201165前将正式的《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105室,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邮箱:lygaojiao@126.com

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106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773-3696101  实践办:0773-2537107  科研教改办:0773-2536791
教务考务办:0773-2673512  学籍办:0773-3698066  教学评估办:0773-2537107 

   文印室:0773-2537592    教学工作意见反馈 邮箱:ljxyjwc@sina.com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