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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院获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1年04月29日 00:00      浏览:
 

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24号)文件精神,我院获2011年自治区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立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A3项,一般项目B2项(见附件1)。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时间从教育厅行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此次立项项目应在201312月前结题验收。

二、根据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2011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083号)文件精神,学院将按照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0.5万元的额度配套经费,确保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依照区教育厅的规定,立项项目的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各项目负责组织项目的启动、实施、经费管理及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到有关高校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获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立项项目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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