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教改科研
 
 
  教改科研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信息公告 > 教改科研 > 正文
 
关于开展我院2011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02日 00:00      浏览:
 

各系、各部门:

为奖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拟开展2011年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我院教职工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名义在201111日至20111231日期间获得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

二、范围及奖励标准

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0]187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师漓院政教学[2010]191号)(以下简称“成果奖励办法”)文件中有关规定。

三、登记要求

请申请者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登记表》(见附件1)或《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成果登记材料,各系、各部门具体负责人严格把关,落实专人对成果原件进行审核,保证本单位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者。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对成果登记情况进行复核,在复核时将有疑问的成果发回重审。

(一)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登记表。每项成果均需填写相应的登记表,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成果复印件。参赛获奖类成果,需复印获奖证书;论文类成果,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并按此顺序排列;著作类成果,需复印著作的封面、版权页、所撰写章节的说明、封底等。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和备查。

(二)各系、各部门对成果的审核要求如下:

1. 审查成果发表所在刊物的合法性,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的“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www.gapp.gov.cn/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SearchService/xwjgcx.html

2. 审查成果发表所在刊物是否为核心期刊,可登录网站“下载专区”(http://www.gxljcollege.cn/DownLoadList.aspx?cid=265)下载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写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写的《2010-2011年度CSSCI来源期刊》进行查询。

3. 审查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等级,根据竞赛涉及的区域或颁奖单位的级别认定,其中民间协会举办竞赛的合法性和等级认定,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全国性社会组织查询”,网址为:http://www.chinanpo.gov.cn/npowork/dc/searchOrgList.do?action=searchOrgList

未尽事宜参照“成果管理办法”和“成果奖励办法”之规定。

四、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312,申请者提交成果登记材料,各系、各部门接收和审核材料,给予奖励等级的初步认定。

2313-14日,各系、各部门整理登记材料,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3315,各系、各部门将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登记表、汇总表和成果复印件(以上材料请各系、各部门做好档案留存工作)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1室,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未按要求登记的成果不列入奖励范围。

联系人:刘颜,电话:3698066

 

附件:

1.《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登记表

2.《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汇总表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编:541006
联系方式:行政办公室:0773-3696101  实践办:0773-2537107  科研教改办:0773-2536791
教务考务办:0773-2673512  学籍办:0773-3698066  教学评估办:0773-2537107 

   文印室:0773-2537592    教学工作意见反馈 邮箱:ljxyjwc@sina.com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