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开展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百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89号)(见附件)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活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氛围,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研究,切实提高课程的教研水平和教学实效,我院积极组织参加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织开展的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百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我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二、稿件形式:教学研究论文
三、征文要求:
1.论文选题主要围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指南100题的内容拟定(见附件)。
2.论文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体现思想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应用性,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字,未公开发表过。参考文献统一用尾注格式,并严格核对所引用原文,准确注明出处。文末写清作者简介、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3.来稿要求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
四、征文评选:教务处统一将我院征文作品报送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将评出一、二等奖和优秀奖,一、二等奖论文将择优在有关报刊发表,并汇编成册出版。优秀奖论文将登载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网站(网址为:http://jckjyw.cufe.edu.cn/)进行在线交流。征文作品同时报送至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参加相应的评比活动。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参加者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征文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邮箱:lygaojiao@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论文题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作者姓名”字样。
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106。
附件:《关于开展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研究百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89号)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