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12]20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体现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全区和我院实际,重点突出新形势下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加强和规范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的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
(二)申报者可根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所列出的研究内容,确定申报选题。申报者在具体确定课题时,可在总结党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课题指南内容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题目可自拟;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适度超前地进行选题,力求有时代性和针对性。
二、申报条件
(一)此次专项课题实行限项申报,我院申报数为4项。
(二)课题申报者资格
1. 此次专项课题申报面向全区普通高校从事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
2. 申报者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研究小学和幼儿教育范畴的应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3. 申报者1人不得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
4. 已获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且尚未结题者、已获自治区高校党建研究立项课题且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自治区、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
三、经费资助
此次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负责。获得立项的课题,学院按照1:1比例配套资助经费,保证课题研究工作顺利进行。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四、项目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评审工作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最终评审结果并公布立项名单。获得立项的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办理变更和结题手续。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该课题的立项资格。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7日。
(二)申报要求
请申请者认真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见附件3),于2012年10月8日10:00前提交一式6份(一律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其中活页每份需单独装订)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公室2101室(文印室对面),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规范,将不予推荐。
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刘颜,电话:3698066。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12]20号)
2.《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