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教改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为促进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于2012年5月对我院2008年和2009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进行集体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2012年5月。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2012年5月16日截止。
二、结题验收范围(见附件1)
1.2011年4月的学院集体结题验收工作中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暂缓结题”的2007年院级教改项目。届时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学院将予以撤消,项目负责人从结题意见下达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2.2008年、2009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届时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准许有一次整改机会,整改期间冻结科研经费,整改期满按学院要求再次参加结题鉴定。
三、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
内容包括:(1)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过程、实践结果等;(2)项目主要成果简介;(3)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4)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2.《漓江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表中末页“验收专家名单”、“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学院意见”等不需填写)
3.经过编目的成果
包括出版教材(论著)封面、发表论文、大纲、实验指导书、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1份备查,结题后原件退回), CAI、试卷库等其它成果电子版。
(1)院级A类和B类项目,以论文申请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2)院级C类项目,以论文申请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3)专著项目: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尚未出版的须提供出版社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
4. 如有项目名称或人员变更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项目或课题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材料(共4类)纸质版(一式3份,A4双面打印)用档案袋装好,并填写《漓江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目录》(见附件4)贴于档案袋正面,提交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评建办公室(210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aojiao@126.com。(联系人:刘颜,电话:3698066)
四、其他注意事项
教改项目经费实行年度结算制,有经费配套的项目应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并于每学年度结束前凭研究进展情况汇报和经费使用说明报帐。参加本次结题并获准通过结题的项目配套经费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帐完毕,过期未使用或未报帐的经费将全部清零,不再挪到下一学年使用。
附件:1.《参加本次结题的院级教改工程项目一览表》
2.《漓江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项目或课题调整申请表》
4.《漓江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目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