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于2017年4月-5月开展了我校2016年教学工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5]10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各系(部门)初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复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我院2016年教学工作、科研成果共计503项(含论文类253项、编著类16项、科研项目获奖类3项、校级教学成果奖28项,竞赛类176项、优秀毕业论文指导27项)予以奖励(见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科研成果汇总表1》;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科研成果汇总表:2》),奖励金额总计40.919104万元。
本次教学工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五天(6月29日—7月3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7月3日前邮件或直接送达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科研成果汇总表1》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科研成果汇总表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