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拟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由学校聘任参与教学管理,是学校和学生进行联系的重要桥梁与纽带,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受学校保护,教职工应对此项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在教学科研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收集教学中的各种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原则上每个自然班设立1名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员一般由本班学习委员担任,负责本班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反馈。
第五条 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立1名副站长,副站长一般由本专业学习部主要干部担任,主要负责对本专业各个班级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及对各班教学信息的汇总、分析及反馈。
第六条 原则上每个学院设立1名站长,站长一般由校学生会学习部主要干部担任,主要负责本学院教学信息的管理教学信息的上报。
第七条 担任学校教学信息员的同学应为具备以下条件:
(一)乐于奉献,品学兼优,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二)责任心强,工作热情,积极主动参与工作;
(三)办事公道,秉公办事,公平客观反映情况;
(四)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教学信息员站长的职责:
(一)负责协助教学科研处开展管理及培训工作;
(二)收集、整理及核实各个学院信息员的反馈意见;
(三)向教学科研处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与建议;
(四)每学期协助教学科研处开展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
(五)每个学期上交对各个学院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 教学信息员副站长的职责:
(一)负责本专业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
(二)负责本专业各班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三)每周上交本专业的教学信息的情况;
(四)每学期上交1篇工作总结;
第十条 班级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一)收集与教学秩序相关的信息
1.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时间)、上课接打手机等情况的记实;教师缺课、代课、串课的情况记实;教师上课缺席情况记实;由于课前未安排好而临时发生不能上或延时上课的情况记实。
2.学生上课迟到、缺席、课堂学风差等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
3.考场纪律、考风存在较突出问题的情况。
4.学习并宣传学校关于学生与教师教学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与教学质量相关的信息
1.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课外指导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组织安排、教师指导、实践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对成绩考核评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收集学生对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安排、教材、教学条件、实习实训条件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6.协助教师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教学工作。
7.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与对任课教师的网上评教工作。
(三)与教学条件相关的信息
1.教材的使用情况;
2.教学仪器损坏未能及时维修影响教学的信息;
3.教学设施损坏未能及时维修影响教学的信息;
4.教学环境方面突出问题的信息,如教室卫生、文化方面信息。
第四章 教学信息员评价
第十一条 教学信息员(含站长、副站长)3次以上无故缺席、工作散漫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经核实,教学科研处将对其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教学信息员的考核每年进行1次,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6月份)进行;工作考核由教学科研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教学信息员考核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优秀信息员是在考核合格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基础上评选的。
(一)合格信息员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乐于奉献,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处举行各种活动,没有无故缺席记录。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无学校或系部处分记录。
3.能认真履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做好班级学生评教等工作。
4.每学期按时完成规定的信息反馈任务,按时、按要求、准确、客观地反映教学、管理动态,无阶段性零信息反馈记录。
5.无评价雷同或评价过于简单现象。
(二)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条件:
在合格教学信息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每学期均无阶段性漏填漏报信息。
2.反馈信息质量高,实事求是,有见解。
3.能及时反映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及不良现象,无事发不报现象。
(三)优秀信息员评选名额分配与表彰奖励
1.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信息员评选名额不超过全校信息员总数的25%。
2.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得“优秀信息员”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