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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22日 09:09  教务处    浏览:

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16)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数量与类型

学校本次遴选推荐课程名额为5,其中线上一流本科课程1门、线下一流本科课程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1门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课程(含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学院限报2门。

二、申报范围

(一)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原则上须从已获得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申报。

)线上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凡是符合本通知所列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还未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专业必须申报一门课程。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基本条件。

参与认定的课程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符合课程类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激发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和能力双重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资源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发展规律与时代需求,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分类型认定条件。

1.线上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7月31日。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 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

2.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深度整合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依托智慧教室等平台,探索课程教学模式创新。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政策的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 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 5 年以上)。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课程团队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课程团队,根据申报课程类型填写申报书(附件3)。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评价遴选程序科学、规范,确保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对申报课程进行推荐,并填写《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材料提交。各学院于6月5日前上交纸质版推荐汇总表1份以及课程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材料、佐证材料等)一式10份交至知善楼8202-1室。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以学院命名文件,课程材料命名:“姓名+课程名+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2702049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还需提交“说课”视频及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上述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网上填报:拟推荐课程于6月30日前登录广西本科教育网(网址:http://bkjy.gxeduyun.edu.cn/)在线提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罗晴妍,联系电话:3699275。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16号)

2.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3.广西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含五个类型)

   

 

                                           教务处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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