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25年1月-2025年3月组织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2023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结项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符合下列结项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一)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报书中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
(二)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1.建立基于立项课程的集体教研制度资料;
2.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公开课活动资料;
3.组织至少1次课程成果交流活动,并邀请校外专家同行进校交流研讨资料;
4.系统梳理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
5.提供3个典型教学案例和3节课堂实录。
(三)其他课程建设成果。
(四)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结题程序
(一)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3月17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审核意见,并提出“同意”及“不同意”结项结论。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由学校发文公布项目验收结果。
四、材料提交
(一)《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6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二)结项成果汇编材料:须附目录。项目立项申报书、结项申请表、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建立基于立项课程的集体教研制度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至少1次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至少1次课程成果交流活动(文字及高清照片)、3个典型教学案例、3节课堂实录(以光盘形式提交)、其他课程建设成果材料(纸质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光盘提供1份)。
(三)其他材料:若项目结项课程名称、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须填报《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一式1份)。
各学院于2025年3月18日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报送教务处82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70204957@qq.com。
五、其他事宜
本次应结项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与本次结项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教务处。项目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原则上为半年。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罗晴妍,联系电话:3696632。
附件:1.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到期应结项项目一览表
2.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表
3.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
4.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