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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校实体教研室考核的通知
2024年12月24日 16:53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刘颜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实体教研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实体教研室。

二、考核范围

各二级学院对所辖实体教研室20241月1日以来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方案由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精神与要求制定落实。

三、考核规则

(一)考核遵循《桂林学院关于印发<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院政教学〔2024〕16号)(见附件1)、《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2024年度考核表》(附件2)中的各项指标,围绕《关于印发〈桂林学院2024年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院政〔2024〕3号)、《关于印发<中共桂林学院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院党〔2024〕7号)精神与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二)2024年内获得自治区级(含)以上等级质量工程类(含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各类优势特色专业示范教研室等)立项或认定项目的实体教研室“优秀”等级认定(但仍需按要求提交材料),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等级比例。

凡在本年度内发生涉及意识形态问题、违反师德师风的,以及无故不参加考核实体教研室“不合格”等级认定;有发生教学事故相关行为的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四)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的实体教研室负责人需至少获得本年度月份考核优秀档次2次,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科研额定工作量。

考核流程

(一)自查自评

各实体教研室即日起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2024年度考核表》并给出自评分,附佐证材料,经本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所在学院。

(二)二级学院考核

各二级学院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所辖实体教研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排序并确定推荐等级,形成考核意见,并填写《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2024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本学院考核结果材料及推荐优秀等级的实体教研室材料提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各二级学院可推荐的优秀实体教研室数目不超过本单位总实体教研室数量的10%。

(三)考核结果备案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考核结果予以备案,并发文公布本年度优秀实体教研室。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优秀等级:对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实体教研室,该组织负责人原则上认定为优秀工作者,学校对组织和个人均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合格等级:对考核为合格等级的实体教研室,该组织负责人同时认定为合格;

(三)不合格等级:对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实体教研室,应限期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扣减该组织负责人一定比例职务津贴。

六、材料提交

二级学院2024年1230日(星期一12:00前交以下材料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一)二级学院考核会议纪要(一式1份)

(二)公示截图(一式1份)

(三)《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2024年度考核汇总表》(一式1份)

(四)认定/推荐优秀等级的《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2024年度考核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一式3份)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人:刘颜,联系电话:0773-3696706。

 

附件:

1.《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2024年度考核表

3.桂林学院实体教研室2024年度考核汇总表

 

桂林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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