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1558号)文件精神与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桂林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2023-2024学年学校基本教学状态和特色亮点,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为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了解学校工作提供准确、详实资料。
二、专项工作组
组长:何玲
副组长:杨杰夫
组员: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
三、具体要求
(一) 撰写要求
1.紧扣本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数据为依据进行描述分析,以图、文、表并茂的形式全方面展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切实保证年度报告质量。
2.每个二级学院均需(除马院)优选1个代表性专业编制“XX专业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报告”。
3.各职能教辅部门按照《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重要内容任务分解表》(附件1)中的提纲撰写本部门质量报告。
4.各职能教辅部门质量报告应包含《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附件2)中的相关数据。
5.各职能教辅部门须填报《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附件4),任务分解情况详见《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任务分解表》(附件3)
(二)统计时间
统一数据采集时间,与本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统计时间相同,主要数据保持一致,具体参照《关于开展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桂院政办质监〔2024〕2号);其他动态数据可截止至本月。
(三)提交时间及要求
1.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各职能教辅部门将质量报告及附表等纸质档、电子档材料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6:00前提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陆巧华老师处。
2.教学质量报告格式要求
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附件:(附件另行下发)
1.教学质量报告重点内容任务分解表
2.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
3.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任务分解表
4.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