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推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教学要求,规范教学标准,完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级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编制工作按照《桂林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4级(含专升本)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涵盖通识课、专业课、集中实践课等。
二、编制依据
(一)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
(三)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
三、编制要求
(一)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应编制统一的课程教学大纲。
(三)对于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课时和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不同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其教学大纲应另行编写。
(四)根据课程具体教学环节不同,编入理论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大纲。
1.纯理论课及课内实验实训学时≤17学时的课程,编制理论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
2.课内实验实训学时>17学时的课程,理论教学部分编制理论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实验实训部分编制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3);
3.单独设置的专业实验实训类课程,编制实验实训课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3)。
4.社会实践、认知见习、特色研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编制实践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4)
(五)所有使用“马工程”教材的课程,须按照“马工程”教材内容编制大纲,并明确指出使用教材为“马工程”教材。
(六)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漓院政教学【2020】86号)要求,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七)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准确、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
(八)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如确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并报教科处备案。
四、编制程序
(一)启动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启动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2024级(含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需编制课程大纲,学院填写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目录清单(附件5),清单包含开课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学院审核。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内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人员组成专家组至少5人的评审小组,开展课程大纲评审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大纲材料上报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三)学校备案。各学院将审核后的课程教学大纲报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备案。
五、组织管理
(一)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负责宏观指导与分类管理,规划设计各类教学大纲模版,组织召开教学大纲编制专题研讨会,随机检查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二)各学院作为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应加强统筹协调、严把质量关,重点关注专业核心课程、校企联合开发课程、特色课程、新开课程和增学时课程,务必将课程大纲编制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每门课程在开课前都必须编制完备的教学大纲。
(三)各学院应积极开展调研和研讨,邀请企业行业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建相关课程组,狠抓编制工作、落实责任到人,杜绝因人设课。
(四)教学大纲确定后须严格执行。各开课单位应为课程大纲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五)教学大纲的完善与优化须经过反复的实践检验。
六、时间安排
(一)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10月20日,各学院组织开展教学大纲的编制有关工作;
(二)10月22日前各学院按专业进行整理,并将各专业排好版的电子版大纲(PDF版和WORD版)及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目录清单(附件5)发送至邮箱:270204957@qq.com。纸质版目录清单(附件5)签字盖章交至教产处8221-1室。
排版顺序:封面+前言+目录+教学大纲
七、其他说明
(一)课程教学大纲顺序按照各专业课程设置计划总表顺序排。
(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附件6)以及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意见(附件7)(签名盖章版)由学院存档。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印制教学大纲。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联系人:罗晴妍,联系电话:3696632。
附件:1.桂林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2.理论教学大纲模板
3.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模板
4.实践课教学大纲模板
5.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目录清单
6.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
7.桂林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
(附件另行下发)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