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漓院政人事〔2017〕18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报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需求计划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教科处负责汇总全校外聘兼职教师的需求情况,按不超过校内专任教师总数1/4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并向各系(部)进行反馈。
三、教科处通过学校官网对外公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需求计划。
四、请各系(部)务必重视此项工作,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凡如逾期未报计划,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人员聘用审批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雪萍,2537107。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