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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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022021-04
    关于给予韦柏良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韦柏良,男,汉族,1999年8月出生,广西防城港人,商贸与法律学院2018级法学专业2班学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韦柏良同学累积旷课达10学时以上,且经常外宿,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十三)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韦柏良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商贸与法律学院2021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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