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是我校2008级法学专业毕业生,2012年9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工作。那坡县位于西南边陲,在距离那坡县近百公里的那坡乡有一个百都人民法庭,管理边境线上的2个乡,地处2省2国的交界位置,李毅同志任百都法庭的副庭长,扎根基层为人民群众服务,2012年9月他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在那坡县人民法院平孟人民法庭任书记员;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在那坡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6年1月至今,任平孟法庭负责人,负责主持法庭全面工作;2016年8月李法官处理了涉及到越南边民利益的卖卖合同纠纷案,经过2个多月的调解,最终拿到了全部的货款并发放给越南边民,得到了越南边民的肯定和赞扬。2017年11月,任那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平孟人民法庭副庭长。李毅任书记员期间,在2015年度全市法院系统“争创五个一百”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书记员”。自任助理审判员后,在两年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3件,其中调解111件,判决47件,撤诉15件,调撤率达到72.83%;而在判决的47件案件中,仅有8件提出上诉且上级法院均维持原判,保证了审判效率,也保证了案件质量 。
在百都法庭处理的土地纠纷案件时,李法官说: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应该做好相应的服务监督工作,比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个精确的认知,农户要在土地经营权清楚的情况之下,订好书面合同,做好明确约定。
李毅同志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代表,他扎根基层,工作兢兢业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员,他秉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广大师生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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