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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给予胡艳荣警告处分的决定

2019年12月13日 13:46  点击:[]

 

胡艳荣,女,汉族,2001年10月出生,湖北钟祥人,商贸与法律学院2019级电子商务专业1班学生。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经学生举报,发现该同学擅自留男性同学在女生寝室,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胡艳荣警告处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商贸与法律学院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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