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根据中组部的要求,现将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以下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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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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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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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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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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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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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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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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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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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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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微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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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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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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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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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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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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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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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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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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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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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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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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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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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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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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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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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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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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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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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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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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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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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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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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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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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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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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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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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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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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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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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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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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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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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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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一周,时间从2013年9月25日至 2013年10月1日,以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学生党总支或学生工作处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系党总支电话:3698589
学生工作处电话:3696369 3696269
特此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政法系党总支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