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根据中组部的要求,现将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以下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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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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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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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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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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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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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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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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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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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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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皆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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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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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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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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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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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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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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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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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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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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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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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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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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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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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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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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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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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一周,时间从2014年5月20日至 2014年5月27日,以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学生党总支或学生工作处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系党总支电话:3698589 院组织宣传部电话:0773-8993663
特此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政法系党总支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