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根据中组部的要求,现将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以下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专业班级
|
职务
|
申请入党时间
|
1
|
唐艺源
|
女
|
汉
|
1995年2月
|
2013级
经济学一班
|
2013级经济学一班党建负责人
|
2013年10月29日
|
2
|
胡婷婷
|
女
|
瑶
|
1994年9月
|
2014级
经济学一班
|
2014级
经济学一班学习委员
|
2014年10月23日
|
公示期为一周,时间从2016年5月16日至 2016年5月22日,以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经济政法系党总支或院组织宣传部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经济政法系党总支电话:3696699
院组织宣传部电话:0773--8993663
特此公示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政法系党总支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